郑炳松叹了口气,也没再说什么。
一座荒山山脚下。
程元之的尸体已经凉透了,尸体旁的江顺卿仔细的搜查着他的遗物,从程元之的衣服里拿走了一本秘籍,以及几瓶丹药。
当然,还有那把用过的血刀。
将这些收入囊中后,江顺卿面如寒霜的看向郑钦所在的方向,冷冷道:“郑钦,等着瞧吧,我不会放过你的!”
说罢,她拿着程元之的遗物,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山林里。
“战利品都收集好了吧,可以全部运到陵松郡。”
郑炳松看着从藏宝阁里搬出的一箱箱货物,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身为陵松郡的前城主,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金银财宝,这都抵得上陵松郡十几年的税收了。
之前抄掉贵族府邸的时候也没得到这么多财物,可想而知,这一次的收获到底有多么大。
陵松郡十几年的税收都不用愁了。
“哈哈,你终于干了一件让我开心的事!”
郑炳松拍了拍郑钦脑袋,豪放的哈哈大笑。
郑钦脸黑,我之前就没干过什么让你开心的事吗?
士兵们在原地庆祝了一晚后,第二天早上就启程返回陵松郡了。
郑钦骑着白马,睥睨前方,身边的士兵都是肃然起敬的向他行了军礼。
郑炳松在后面打量着郑钦,心想这小子装的还有模有样的。
姜岚岚也骑着马,就在郑炳松身边,向郑炳松娓娓道来郑钦是怎么在士兵眼皮子底下逃走的,以及是怎么实施斩首行动的。
郑炳松听得异彩连连,看向郑钦的眼神都变得古怪起来,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聪明了?一点都不像是自己生的。
真应了那句话,三代之中必出新家之子,他的眼光真好,选择郑钦当陵松郡城主是个非常正确的决定。
他几十年没干成的事,都被郑钦用几个月就干完了,如果能评个城主光荣榜,郑钦估计都能排到前十了。
到了陵松郡的城门,百姓已经夹道欢迎他们的城主归来,郑钦在马上向他们点头回应,一些女子看着郑钦风度翩翩的样子,脸都红了。
就这样,郑钦在马上拿到了不少鲜花,这都是百姓送他的。
郑炳松在后面有些唏嘘,虽然是他带兵剿灭了马贼,但论起声望,现在的郑钦一点都不比他差,真的是一代新人赶旧人啊。
来到了城主府后,郑钦刚从马上下来,一名捕快就气喘吁吁的来到了郑钦身边,迅速道:“城主大人,上面派来的人昨晚就到了,正等着你去谈话。”
郑钦眉头一皱,上面派过来的人到这里能有什么好事,就不能让自己歇一歇?
郑钦淡淡道:“再让他等一会,给他送点好吃的,我待会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