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4章(1 / 2)选你深爱首页

薄南回来了。

只不过是不情不愿被他的老教授家的司机给扶回来的。

那时,霍威森刚准备睡下了,突然听到了门铃声,立刻就跑去把门打开了,这种期待,令他自己也难以置信。

门外,司机扶着醉酒嘟嘟囔囔的薄南,对霍威森笑了一下:“霍先生,今天薄先生去找老先生喝酒,这不,喝多了,老先生也喝多了,夫人在家里照顾老先生,薄先生又不肯住下来,夫人就让我把他送回来了。”

霍威森抬手,一把接过薄南,对司机说:“谢谢你,回去路上开车小心。”

他去过薄南的老教授家,从前为了追求薄南,薄南身边的关系网,他几乎都有渗透。

司机说:“客气了。”爽快地走了。

霍威森关上门,低头看着薄南,没想到薄南突然睁开了眼睛,也在回望他。

时间慢慢流逝。

薄南抬起胳膊,一拳头砸在了霍威森的脸上。

霍威森松了扶着他的手,被打得退后。

薄南一个不稳跪在了地上。

霍威森顾不得脸上的疼,冲过去就把他拉了起来,哄道:“醒了再打我也不迟,我又不会跑。你膝盖疼不疼,嗯?”

薄南又在嘟嘟囔囔什么,可是他听不清楚。

不过,霍威森总觉得,薄南在骂他。

能让薄南开口大骂,或者动手的人,估计就他这一个了。

曾经薄南被那个人背叛的时候,薄南抬起手也只是生生停在了半空中。

两厢一对比,刚刚薄南对他出拳的毫不留情……

霍威森突然感到委屈了。

不过他凭什么呢?

先伤人,先做不到承诺的人,先把感情当绿箭的人,都是他。

他没资格难过,或者是乞求原谅,求薄南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回来。

霍威森看着薄南沉睡的俊脸,手上的毛巾擦了擦他的脑门,叹了口气,他是第二次这么照顾一个人。

第一次就是薄南分手了,人不人鬼不鬼的,那段时间是他陪着薄南。

霍威森突然觉得自己真挺不是人的……

第一次照顾薄南,是为了得到。

第二次照顾薄南,是因为愧疚。

那一拳,怎么够?

霍威森回去洗手间把毛巾挂在了架子上,他移开目光,瞥过镜子,看到了对面的自己,眼皮有点红,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今天也没哭啊。

霍威森渐渐就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表情开始无辜。

他冲自己眨了眨眼睛,忍不住叹了一句:“我怎么那么好看。”

自个儿苦中作乐了一番,迈步走出了洗手间。

霍威森坐在床边儿的椅子上,他没躺着是因为怕明个一早被踹下去。

没离开呢?

是因为……不太想走。

已经孤独了大半天了,总算回来了这人。

霍威森松了口气,轻轻拉住了这人的手,趴在床边儿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月光好安静。

在这一刻,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薄南慢慢睁开了模糊的双眼,伤心地凝望着某人的脑壳儿。

就这样看了这个人渣很久很久。

恨还是一点都没有。

爱还是一点都没少。

薄南自嘲地扬起了唇角,该怎么回到过去呢?

该怎么让这个人渣继续愿意和他在一起?

怎么让这个人渣离不开他。

怎么让这个人渣重新喜欢他。

想回到这个人渣最开始遇到他的时候。

但是时光怎么可能倒流?

薄南研究过无数学术命题,却最终栽在了一个做事毫无理智全凭感情的人渣的身上。

全凭感情行动的人,最不负责任。

因为当感情消失了,没有理智也没有感情的人,只会成为一个人渣。

薄南却深深地爱着这个人渣。

从前他以为他爱上的,是霍威森的好。

他的颜值与他匹配,他的气质十分出众。

他是睿智的。

竟然可以让他那完美主义的老教授都称赞有加。

还有,他在他面前,会展示出别人看不到的那一面。

像老虎垂下了尾巴,放下了虎爪,温柔而无辜地看着他,这让他深爱,深爱到一度忘了垂下尾巴放下虎爪的老虎,也还是一只会伤人的老虎。

薄南轻轻地碰了碰霍威森的头发,所以呢,所以在认清了,就必须离开了,否则就是一错再错,万劫不复。

他爱他,毫无悬念。

但是他也要重新开始。

否则,失去了自己的样子,只会更让霍威森蔑视吧?

薄南克制自己的爱,收回了手。

他轻轻起身,走出了卧室,关上了门。

路过客厅的时候,拿过沙发上的外套,最后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他曾经的家。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趁早放手,这是他一贯的人生态度,哪怕还是喜欢,但最好不要影响到别人。

薄南怀揣着深沉而终究不可诉说也不得成全的爱离开了这个从来就不属于他的地方。

也离开了这地方里的那个人。

只是他不知道,在他收回手的那一刻,霍威森就醒了。

空空的掌心逐渐冰冷。

霍威森听着越走越远的脚步声,以及门换上的声音,直到再也听不见,房子大得很安静,他的心突然地疼了。

圈子就这么大,要找个人容易极了,对霍威森,或者是对薄南来说。

他们都是各自领域里出类拔萃的顶尖人才,精英。

可世界比圈子大,在他们不找不闻不看不听的前提条件下,两个人整整两个月没遇到过一次似乎也不奇怪。

薄南在大学附近买了套房子,身为教授,他勤勤恳恳地工作,身为一个单身人士,他早出晚归,三点一线,十分规矩。

他感到很平静,清静,果然,还是一个人的生活更适合他。

像从未铭心刻骨过。

纵然他的心已经千疮百孔,可看起来还是一如往常,完好无损,并且还足够吸引人们的目光。

不知不觉,就到了夏天,薄南惊觉已经跟那个人分开有小半年了,不由得莞尔。

对于理智的人来说,分手似乎总是只能痛苦一时。

他忍不住想,那么对于感性的人呢?

霍威森怎么样了……应该也过的不错吧,毕竟感情是一时的,而一时的感情有很多段,只要有目标出现,就可以立刻被感情,或者说是冲动支配,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挑战。

世人都以为理智的人拥有残忍的天赋,其实他们错了,感性的人才是最残忍的。

曾经他在俄罗斯文学讲稿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感伤的正客会记得母亲节,也会无情地置对手于死地。

他觉得用这一句话来形容霍威森再合适不过。

霍威森记得他们是如何相爱过,同时也能够无情地置他于死地。

就像那个他不想回忆的下午发生的那样。

因为夏天到了,衣柜里的长袖衬衫看着总是有点碍眼,薄南想去买几件短袖恤放在里面。

他总是活的那么正统而无趣,或许就是这样,才让霍威森很快就,腻了吧。

薄南深呼一口气,不愿再去想不好的人和事,他关上了衣柜,穿着一身最普通低调的衬衫西裤离开了家里。

霍威森和薄南的生活方式如出一辙。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三天都得穿衬衫,他们都习惯了,因为省事,衬衫这种东西可以稍作加持出席任何一种正式或非正式场合,重要的是符合他们的身份。

衣柜里全是长袖长裤。

以至于一到换季,打开衣柜看到这么一幕,总会有一瞬间窒息。

霍威森也很羡慕那些穿着短袖膝盖裤的男人。

但是如果他这么穿出去的话……

他会和他的场合格格不入,气场不合。

不过总能买几件短袖的恤吧?

配一条长裤,出去的时候外面穿个休闲的薄西装外套,也可以吧?!

霍威森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看到薄南的时候,目光微微一顿,接着找到了生活秘书的电话打了过去,交代他去商场购买几件短袖的上装送回来,就挂了电话。

同时他不是很愉快的想:怎么那么快就换季了呢?

时光,你有必要走的那么快吗?!

但是时光可不搭理这位自扰的庸人。

秘书看到了薄南,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上司已经和这位分手了,更不加思考,开开心心走了过去,面带笑意:“薄先生,您也是来买短袖的吗?啊,我们霍总是在秀恩爱吧,您都来买了,还让我来买。”

薄南微怔,挑选衣服的手放了下去,看着秘书:“他也买短袖?”

“是啊!”

薄南颔首:“那你帮他选吧,这家店里没有合适我的,我先走了。”

秘书:“???”

好淡漠的薄先生啊……

薄南已经离开了这家服装店,他目视前方,脸上没有任何感情,但是他却在默默地思考,他刚才抗拒的行为似乎在告诉他……

他已经不想和有关霍威森或霍威森有半点关系,或者联系了。

哪怕穿的衣服,也不想是和霍威森在同一家买的。

下意识的自保系统在触及霍威森这个名字的时候立刻不受控制地打开了,促使他第一时间远离了这个人或这个人有关的一切。

原来已经那么严重了吗?

那么久没见,本来以为已经平复了,至少能在下一次偶遇的时候,疏离地点点头打个招呼,但原来连这都做不到了吗?

原来霍威森,真的成了他薄南的阴影了。

薄南呼出一口气,感到有一点窒息。

也没了再置办新衣服的心情。

他不愿和霍威森做一样的事情,除了吃喝拉撒,他甚至不肯再叫霍威森了。

那一份深沉的爱,彻底被他埋葬在了心底,不愿再去理会了。

秘书拿着买好的衣服回到了霍威森的住处,挂好了衣服后,去霍威森面前说了他感到不对劲的事儿。

就是他在商场遇到了薄南,但是薄南的反应,就像他们只不过是点头之交……